西藏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审查

考试宝典1年前 (2024-06-29)医学38

综述:考后审核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审核不过无法拿到证书。

在成绩公布后,针对4科成绩都合格,可以拿证的准执业药师进行审核(在线人工核查/线下人工核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审核不过无法拿到证书。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两份,由本人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必须通过电子文档处理填写完成,手工填写无效。

2、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提供验证报告的考生,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履历承诺书。

5、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并在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执业药师简介: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考后审核流程根审核方式有关,不同方式的流程不一样,执业药师审核有现场审核、网上人工审核、网上抽查三种方式。

1.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提供近期免冠彩色一/两寸照片一张(贴在登记表上)。

3.准考证或考生可能需要打印成绩单(在本网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多个学历者需提供自工作起至考试之前所有学历证书)

5.填写完整并由单位加盖公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1份(必须用A4型纸张,按要求填写)。

6.其他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原件及复印件。

各地区对执业药师社保的要求不一致,部分地区要求考生在报名时所填写的工作单位务必与社保缴费系统工作单位一致,还会对社保缴费记录核对工作单位及相关工作年限比较对照,还有的地区限制异地报考,须提供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保。 以下为部分地区社保要求:

辽宁、山东、河北、甘肃、湖南:限制异地报考利用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

上海:限制异地报考现场提交核查材料,核验考生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费信息。

江西:限制异地报考须提供本单位缴纳半年以上社保。

西藏、陕西: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工作年限通过社保缴纳年限核查。

广西: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通过广西人社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对报考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单位企业工商注册等信息进行核验。

天津: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通过社保数据比对等方式核实。

青海: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

云南:审查工作单位的真实性准确填写社保编号和毕业证编号等信息。

什么时候审核?在哪审核?审核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这些问题都要提前弄明白,避免审核出现问题。

关于2020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西藏考区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报名时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了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为强化落实告知承诺制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对拟合格人员(各科目均达到卷面总成绩60%)进行考后资格复核,现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须提供的复核材料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中专学历报考者,提供中专学历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2.报名条件规定有“中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须提供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领域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取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如果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要求,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如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报考要求。)年限经历凭证(如:社保APP、个人社保系统、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凭证、参保明细证明、缴费凭证)。

3.报考级别为“免2科”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免试材料。

二、复核时间及方式复核时间: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14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可通过线上(推荐办理方式)或现场两种方式办理。现场提交: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5办公室)。线上提交:将复核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并合成一个PDF格式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添加附加方式)发送至,同时邮件内容中留下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考试名称、报考级别、联系方式等信息)。(PDF文件、邮件主题的命名方式:考试年度+考试名称+考生姓名)

三、相关要求复核期间受理对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对逾期未交复核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复核的拟合格考生,取消成绩。

监督咨询电话:、6845920

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8日

以上就是关于西藏考区2020年执业药师考后资格复核通知具体内容的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执业药师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关注环球青藤网站进行了解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