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可以跨类别执业吗
执业医师注册范围可以更改。执业医师注册范围在符合相关条件后,便可以向原来的注册主管部门提出变更执业范围申请。 (一)已经顺利取得了注册执业范围之外的,任何一个同一类别的其它专业的高一个层次以上省级承认的学历的。在经过了执业范围的相关机构的同意之后,便可以更改为新的相应专业的执业范围。 (二)已经在省级或者是以上的相关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到了同一类别其它的专业系统培训两年或者是两年以上者。并且可以出具考核相关的合格证明的,在经过了相应的执业机构同意之后,便可以从事所接受培训专业的变更。 如果想要跨类别的去变更相关的专业,前提是必须要考取了相应的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才可以。 执业医师注册范围并不是长久不变的,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后,便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有变更注册范围的,可确定是否符合上述条件,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注册变更。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一)取得注册执业范围以外、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新的相应专业的;(二)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经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拟从事所受培训专业的。跨类别变更专业,必须取得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申请变更执业范围,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表;(二)《医师资格证书》;(三)《医师执业证书》;(四)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培训考核合格证明;(五)聘用单位同意变更执业范围的证明;(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八、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卫生部备案,中医类别医师其他专业,应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一般不行。但有例外。依据:卫生部《关于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二、进行执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资格的类别为依据。依法取得 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况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执业的临床,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执业的临床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取得公共卫生类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取得临床类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 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