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执业药师的工作年限计算

考试宝典2年前 (2024-07-01)医学19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回答 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报考人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超过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际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1、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2、关于专业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方式: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岗位工作年限。未取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经历不计入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国外工作经历不计算为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岗位工作年限。另外,工作证明不需要提供,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自行申报就可。3、关于“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实际工作年限要求第一学历也是“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才能核算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如果第一学历非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比如工商管理,以后哪怕在药店,也无法算工作年限。 亲亲,这是相关补充 如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请赞 提问 电大药学大专40岁刚毕业可以参加执业药师考试吗 回答 这个是可以的 更多4条 

根据文件规定,取得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后取得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学历报考的,可累计取得第一学历至报考年度期间的实际药学、中药学岗位工作年限。也就是说,取得第一学历后的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工作年限均可累计!注意必须得是第一学历才行。

主要是看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工作单位开具工作年限证明你工作多长时间了,具有一定人为可操作性。说白了,工作年限就是让工作单位证明你工作时间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