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应届生
要求必须是医学专业本科生
1、应届是指当年毕业的学生。2、往届生是指非应届毕业的(复读、考研、考博、工作)学生,往:往年,以往之意,又可以称作历届生。
需要医院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医院盖章)医师资格考试所需材料如下:(医疗机构盖章、签字)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注意期限)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大专以上学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应届毕业生还须填写《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医院盖章)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还须提交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医院盖章)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还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的审核材料还是以当地卫计委官方文件为主!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第三条 试用期考核证明(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第四条 报名有效身份证件(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第五条 报考类别(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第六条 学历审核(划重点)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