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的执业医师的知识点
1、实践技能考试:病史采集:增加颈肩痛病例分析:重点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思维能力进行考核,根据疾病谱的变化,增加肺栓塞、胸腔积液(恶性、结核性)、脓胸、非酒精性脂肪性肝病、克罗恩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妊娠期高血压病、自然流产、子宫内膜癌、产后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颅骨骨折、颈肩痛、腰腿痛、小儿惊厥、新生儿黄疸、肾综合征出血热、镇静催眠药中毒,删除临床少见的单纯性甲状腺肿。2、医学综合考试:(1) 基础医学综合:增加了解剖学和病理生理学学科设置,删除了与临床医学综合重复的此部分内容。其他学科内容依据临床医生岗位胜任力要求,体现了基础为临床服务的宗旨,根据各学科的发展特点和知识更新,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增删、修改。(2) 医学人文综合:增加了医学伦理的指导原则、临床诊疗的伦理决策、医学伦理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审查、基因诊疗的伦理原则、医学道德教育,卫生法概念、分类和作用,形式、效力和解释,守法、执法和司法,以及医学心理学的常用内容。删除了部分卫生法规中过时的内容,修改了个别要点的划分和表述。(3) 预防医学综合:注重推进健康促进,关注特殊人群的健康,在合理营养指导中增加儿童营养和素食人群营养;扎实落实“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的内容,补充全球卫生与健康中国的相关内容。(4) 临床医学综合:更加强调对临床专业知识与专业理论在临床应用的考核,将各系统、疾病中涉及的解剖、病理生理学的内容,统一放在基础医学综合中解剖和病理生理学科中考查,避免大纲的重复。根据疾病谱的变化,主要考查临床常见病和多发病,增加疾病12 种,删减疾病7 种。加大对疾病发病原因、发病机制到预防的考核,进一步体现基础与临床的结合。根据人们对疾病认识和研究的深入,将部分疾病重新归类,及时更新疾病名称,规范医学用语。针对医师新版大纲,小编建议大家要认真研读新版《考试大纲》,明确考试内容和范围,然后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复习,这样才能事半功倍。最重要的一点是要多加练习,切莫纸上谈兵。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第一单元: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免疫学、卫生法规、健康教育与促进、内科学第二单元: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学统计学、药理学第三单元:生物化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毒理学第四单元: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和维医三类,其他民族医医师暂不开考。到目前为止,我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24种类别。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第一单元:生理学、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医学心理学、医学免疫学、卫生法规、健康教育与促进、内科学第二单元: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医学统计学、药理学第三单元:生物化学、妇女保健学、儿童保健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卫生毒理学第四单元: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社会医学注:临床综合知识点分布在考试的四个单元中
卫生法学是卫生法的荟萃和精华,是一门新兴的正在发展中的交叉学科。该课程是医学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程改革的重点内容。通过卫生法学教学使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了解与医药卫生有关的法律制度,明确自己在医药卫生工作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进行监督执法,同违法行为做斗争。卫生法学内容主要包括:卫生法学基础、医疗机构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执业药师、执业护士管理法律制度、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食品卫生法律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制度、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医院管理法律制度、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血液及血液制品法律制度、母婴保键法律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