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
法律分析:卫生健康委印发《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重要依据,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医联体成员单位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列|入医联体考核指标,与牵头单位考核结果挂钩。法律依据:《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是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的执业行为,或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甚至发生医疗事故的执业行为。
医师在执业中有为病人下错药将被处以6月12个月的停业及直至消执业医师证的处理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①违反卫生行政部门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②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③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④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⑤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⑥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⑦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⑧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⑨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⑩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医师在执业中有一些行为是违反医师职业道德的,或者说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将会被停业,甚至取消执业医师证